声明人:刘胜利
由于学法不深,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违心的写过“保证书”,一律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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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7/132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