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副梅、杨桂花、于建英、牛巧娥、周秀全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7/132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