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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熙钧

    我自96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炼功学法过程中,在心性及身体各方面受益很大,身体的多种疾病全好了。自己决心一生修炼“法轮大法”。但在99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期间,在炼功场上被恶警拘留了,关進派出所,恶警以会被当作无产阶级专政对象、自己将失去工作、影响子女前途,以及“文革”中摧残人民群众的事例威胁我,让我在他们事先拟制好的“不炼法轮功”、“不传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名,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的信念不坚定,害怕了,经不住恶警的威逼,心想签就签吧,只要心里相信大法,不出去炼,自己在家中炼功就行了,这样影响不了子女及家人,于是就违心的签了名,通过这几年学习老师的经文、明慧网及《九评共产党》的文章,使自己更加认清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他们为了私利,迫害大法弟子,伤天害理,违背法理。同时感到自己过去的行为使“大法”蒙受了损失,损伤了尊敬的师父。自己决心努力学法、正法,刻苦修炼,弥补自己的过失。自己郑重声明:自己过去在所谓的“保证书”及历年来单位拟制的有损“大法”的所谓“综合治理责任书”上的签字,一律作废、无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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