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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魏培玫

    一九九九年七月,世人敬仰的法轮功(法轮大法)无故蒙受不白之冤,当时自己对大法认识不足,存有怕心,当派出所查问情况时,说“4.25”之后没炼功,辅导站情况全不了解,要我交大法书,谎称已处理掉了(问后还要我签名、按手指印),自那之后我一直揪心、自责,为什么不敢堂堂正正的向他们洪法、讲明真相,救度受蒙蔽者,我辜负恩师、愧对大法。声明过去的做法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决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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