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黎霞
在邪恶迫害期间,受邪恶观念影响,本人一切有违大法的言行,现郑重声明作废。坚决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