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欣圈
在99年高压下所写的“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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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