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凤英
我在劳教所所说的、所写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弥补自己的过错,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