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凡英
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话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