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新、李佩珠
2000年在邪恶的逼迫下,我在“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名。派出所也多次找我,逼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及违背师父的话。严正声明:我以前写的“保证书”及认识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