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梅兰
邪党迫害大法时我被逼迫表态“不炼法轮功”了,并摁了手印,我现在看清了邪党的面目,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声明:以前的手印及“保证”作废。我决心跟着师父走,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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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