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文兰、刘文爱、姜福英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