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峰、王三丫
我曾经被迫给恶党写“保证书、悔过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