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书玲
以前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