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秀丽、林秀艳
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