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敏
在2001年去北京证实法,觉的把什么都放下了,收拾东西时把手抄大法书给烧了,过后虽有同修严厉指出,也没认识到,今天才明白过来。严正声明所做错事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0/132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