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琴
因为邪恶的迫害,我放弃了修炼,写了“证明”,并签了名。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信大法,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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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0/132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