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连娜、李新玲
以前在江氏邪恶流氓集团的高压下,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0/132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