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佟瑞珍
以前邻居代我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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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0/132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