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瑞芝
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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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1/13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