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琳凯
99年7.20以来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洗刷污点,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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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1/13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