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俊浩
在邪恶的高压下我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我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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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1/13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