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雁
被非法劳教期间,在恶警的逼迫下我写了“保证书”。我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1/13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