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利财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对师父不敬的话,声明作废。今后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1/13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