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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范晓丽 99年12月29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被邪恶非法抓捕,被押送回了当地非法关押。其间,被非法搜身三次,北京警察谎说把钱交给他再把钱邮给我,还说当地警察把钱收走就不给了,至今还有5千元没收到;当地警察非法搜走502元,没有任何手续。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邪悟了。回来后,收钱的警察和“公安政保”大队长到我家,问我要不要钱,我说不要了。默认了邪恶的迫害。在我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我丈夫给劳教所大队长2千元钱,它跟我说把钱给我邮回去,我也没要。现在郑重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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