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霍艳华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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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2/132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