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聪聪
我在邪恶的劳教所内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及一切对师父及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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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2/132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