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建设
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2/132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