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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正明

    自1998年修炼大法后,各方面受益非浅。1999年7月20日后,全国开始非法抓法轮功学员,在红色恐怖中我这个无辜的老人被“公安”和当地派出所流氓非法抓去关押、劳教。劳教期间,恶警用各种残酷手段迫害,昼夜苦工,每天20至16小时苦工,不允许睡觉,恶警指使吸毒犯用各种恶刑、手提木棒打大法弟子、迫使写“悔过书”,吸毒犯代我写了“悔过书”,迫使我印上手印。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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