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嘉靖
由于受江××与中共党的邪恶宣传的蒙蔽,被迫在“反对×教的倡议书”上签字,做下糊涂事,深感悔恨。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不利的言行统统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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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