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初正法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7.20后,被邪党所迫写了所谓的“不修炼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