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翠芬
我在邪恶迫害下被强制洗脑,受蒙骗写了所谓的“不学不炼”,走了弯路,写了“揭批和悔过书”。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写、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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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