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青香
在邪恶的逼迫下,我写了“悔过书”。严正声明:所写、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