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兰芬
在99年大法被迫害期间,我做了很多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事。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永远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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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