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继国
自我修炼以来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按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走正走好修炼的每一步,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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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