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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睿宇

    我2000年4月到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邪恶非法刑事拘留。入监时它们出示一张“拘留通知单”让我签名,当时不懂得不配合邪恶,我认真看了一眼,就签了,但随后发现上面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字眼(签名时确实没看见,估计是它们故意折起了一角),我试图抢回来撕掉,被厉声恐吓,因怕心而作罢。一个月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这次我清楚的看到释放单子上仍扣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我却再次签了名。我现在郑重声明:我上述两个签名彻底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4/132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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