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淑花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保证书”和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4/132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