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新华
写下了“保证书”,配合了邪恶的要求,给大法带来很大损失,深感痛心。在此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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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5/13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