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文华
以前给邪恶签的字、按的手印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要精進实修,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洗刷自己的污点,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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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5/13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