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政元
我于99年7月20日以后,向邪恶交了大法书和磁带。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精進实修,努力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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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5/13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