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瑞华
所写、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5/13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