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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黎光琼

    2006年2月21日早上6点多发放“九评”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在派出所关了一天,因没配合邪恶,下午5点多被送入看守所非法关了15天,于3月8日被送洗脑班迫害35天。在洗脑班邪恶的谎言、高压、威逼下,做了大法弟子最不该做的事,说出了“九评”的来历。回家后心里真的很难受,真没脸见师父和同修。学了同修送来的师父新经文《走出死关》,决心丛新振作起来,堂堂正正的做好三件事。在此我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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