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振君 我于05年12月3日,到银行取款时被监控器监控了,一天以后被银行举报到了公安局,后被传讯到县看守所。在公安局邪恶的迫害下写下了“保证书”。声明所写“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信念,修炼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