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延勤、金植凤
2005年由于想去香港探亲,认可了孩子们在办手续时填写的不是大法修炼者的做法。现明白这是对师父、对大法最大的不忠。声明作废。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