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香
在高压下违心的向邪恶妥协,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非常后悔。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