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美妹
被邪恶非法关押期间(2003年~2005年),在邪恶的迫害和压力下所写过的一切违背法轮大法的文字东西全部作废。坚定大法修炼,我将加倍努力的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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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