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淑霞
我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被迫害,被逼签了字。现在我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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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