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宝城
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劳教所里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违反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