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雪琼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被迫害时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事及所说的话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坚信大法,放下执著,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