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国忠
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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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7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