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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克恩、张美贞、张克科、张洪爱

    99年7.20恶党迫害大法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我们违心的向邪恶做了“不修大法”的口头悔过,并说了一些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我们为此后悔莫及,严正声明:以上一切全部作废。今后随师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7/17/133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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